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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竣工验收公示

分享到:时间: 2018-06-13 12:03:37     来源: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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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5000 吨腻子粉、1000 吨石膏粉 和 100 吨水性乳胶漆生产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 0 1 8 年 5 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项 目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建设单位: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 13310975646 传真: 邮编: 710600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油郭村 第 3 页 共 18 页 表一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5000 吨腻子粉、1000 吨石膏粉和 100 吨水性乳胶漆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油郭村 主要产品名称 腻子粉、石膏粉和水性乳胶漆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5000 吨腻子粉、1000 吨石膏粉和 100 吨水性乳胶漆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4000 吨腻子粉、8000 吨石膏粉和 90 吨水性乳胶漆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7 年 12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6 年 4 月 调试时间 2017 年 7 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止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临潼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 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 比例 / 实际总概算 100 环保投资 23.5 比例 23.5%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生态环保部【2018】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 染影响类》; (3)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年产 5000 吨腻子粉、1000 吨石膏粉和 100 吨水性乳胶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审 批意见。 验 收 监 测 评 价 标 准、标号、级别、 限值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 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20 mg/m3,排放速率仙子:3.5 kg/h。 昼 70dB(A) 夜 55dB(A);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 类噪声排放限值: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4 类噪声排放限值: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第 4 页 共 18 页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生产工艺 2.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油郭村,项目占地为 农村居民用地,为建设地区非农耕地。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四邻关系图见附图 2, 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2.2 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 23.5 万元,占地 7125m2。厂房使用面积1448.4m2, 分别使用腻子粉、石膏粉和水性乳胶漆生产厂房,办公区使用面积 401.5m2,库房使用面 积 185m2,主要设施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产品规模见表 2-1,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2。 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产品 规模 产品性质 1 腻子粉 5000 吨/年 由重钙、轻钙、纤维素粉末混合而成的固体粉末,白 度 90 度以上 2 石膏粉 1000 吨/年 由重钙、石膏粉末混合而成的白色固体粉末 3 水性乳胶漆 100 吨/年 以水为溶剂,添加助剂制成的液体涂料;耐酸性强, 透气性好 第 5 页 共 18 页 续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生产工艺 表 2-2 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 名称 工段 名称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 区 腻子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的 450m2,用于腻子粉的 生产,共 3 套设备,3 条生产线,1 层,高约 4.5m, 位于厂区的东侧。 与环评一致 依托原有 水性乳胶漆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 302.4m2,用于水 厂房 性乳胶漆产品的混合和分装,2 套设备,2 条生产线, 生产车间为 1 层,高约 4.5m,位于厂区的北侧。 与环评一致 石膏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 696m2,用于石膏粉的 生产,2 套设原有设备,2 条生产线,布置于相邻的 两个车间内,车间为 1 层,高的 4.5m,与水性乳胶 漆生产厂房紧挨,位于其南侧。 石膏粉车间东侧设 有一处 8m2的实验 室用于石膏粉白 度、稠度检测。 用格挡围 挡,采用便 携式检测 仪器检测 仓库 建筑面积约 185m2,用于产品的存放,1 层,位于厂 区西区,与石膏粉生产厂房紧邻。 与环评一致 依托原有 厂房 辅助 工程 办公 区 建筑面积约 401.5m2,用于行政办公等,1 层,位于 厂区的东南区域。 与环评一致 新建 生活 住宅 为私人住宅,面积积约 200m2,位于厂区的西南区域。 与环评一致 已建成 车库 面积约 80m2,位于仓库的南侧,用于汽车的停放。 与环评一致 已建成 公用 工程 给水 给水水源为油郭村自来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 排水 生活污水排入位于厂区东北角的化池,容积为 6m3, 定期清掏外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与环评一致 / 供电 市政供电 与环评一致 / 供暖 生产厂房无供暖、制冷;办公供暖、制冷采用分体式 空调 与环评一致 / 制冷 与环评一致 / 环保 工程 污水 治理 生活污水收集于位于厂区东北角的化池,容积为 6m3,定期清掏外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与环评一致 已建成 废气 治理 腻子粉和石膏粉生产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尘罩+布 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中车间粉 尘产生点由密封管 道收集经除尘器处 理通过 15m 高排气 筒排放 新建 噪声 治理 设置独立空压机房,采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 影响。 与环评一致 已建成 固废 处置 设生活垃圾桶、工业固废暂存区 与环评一致 已建成 绿化 録化面积 200m2,绿化率为 2.8%。 与环评一致 / 第 6 页 共 18 页 续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生产工艺 2.3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和储存量汇总见表 2-3。 表 2-3 原材料消耗量和储存量汇总表 名称 年耗量 储存量 储存方式 腻子粉 石膏粉 水性乳胶漆 重质碳酸钙 3469.5 5305 20 300 蛇皮袋 轻质碳酸钙 1500 / 20 50 蛇皮袋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33 / / 3 蛇皮袋 石膏粉末 / 470 / 50 蛇皮袋 钛白粉 / / 3 2 蛇皮袋 煅烧高岭土 / / 3 2 蛇皮袋 苯丙乳液 / / 15 2 蛇皮袋 分散剂 / / 1 0.2 密封桶装 消泡剂 / / 1 0.2 密封桶装 增稠剂 / / 1 0.2 密封桶装 成膜剂 / / 2 0.2 密封桶装 防冻剂 / / 2 0.2 密封桶装 2.4 水源及水平衡 新 鲜 水 办公生活 生产用水 绿化用水 化粪池 定期清掏外运 水性乳胶漆 21 20.8 105 84 84 157.8 32 32 20.8 第 7 页 共 18 页 续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生产工艺 2.5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一)腻子粉、石膏粉产品工艺流程 (二)水性乳胶漆工艺流程 原 料 投料搅拌 输 送 分 装 检 测 废包装袋、桶 粉尘 噪声 粉尘 原料投入 高速分散 碾 磨 灌 装 成 品 粉尘、废包装袋、桶 噪声 第 8 页 共 18 页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因项目所在区域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委托当地村民外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2 废气 本要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其产生工序分别为腻子粉、石膏粉生产中进料搅拌和 分装工序,以及水性乳胶漆的投料工序。 项目在腻子粉生产时进料搅拌和分装过程为封闭系统,在设备中设置密闭管道收集粉 尘,经过管道通入袋式除尘器,在腻子粉的干式搅拌机设置一台除尘设备;在石膏粉搅拌 机和分装机设置管道收集装置,后加装袋式除尘器,各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由除尘器收集 后通过 3 套 15m 高排气筒排放;水性乳胶漆原料投放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经过无组织稀 释扩散,经过车间内排气扇逸散。 3.3 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来源于干式搅拌机、高速分散机、空气压缩机、布袋除尘器 风机等设备噪声。 噪声经厂房隔声,在设备购置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绿化 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所有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 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得高噪声,明确保证白天工作时间。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桶,生 产中沉降的废原料粉末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袋、桶由废弃包装物由厂家回 收处理;废原料粉末本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 第 9 页 共 18 页 表四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决定 4.1 环评结论 4.1.1 废气影响评价 腻子粉、石膏粉生产厂房粉尘经过 10 个集尘罩收集后通过 3 个布袋除尘器处理,最 后经过 3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级标准;水性乳胶漆厂房产生少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 内设置排气装置,加强生产车间机械通风,达到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经过预测计算,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 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4.1.2 废水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污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为 0.28m3 /d、84m3 /a,排入位于厂区东北 角的化粪池中,定期 20 天清掏化粪池一次,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1.3 噪声影响评价 项目通过设置独立空压机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预测东、西、北三厂界昼间噪 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羿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昼间 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限值要求;经距离 衰减后対厂界西 20 米处敏感点处的贡就值较小,经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能符合《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要求,影响响较小。 4.1.4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废原料粉 末经收集后外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1.5 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在运行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经济可行,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2 建议与要求 (1)严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将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响降 至最低,企业试生产时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切实落实粉尘防治措施和污水清运制度。 第 10 页 共 18 页 续表四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决定 (3)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将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响降至 最低,企业试生产时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切实落实粉尘防治措施和污水清运制度。 (5)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将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响降至 最低,企业试生产时应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切实落实粉尘防治措施和污水清运制度。 (7)对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减少设备不正常工况下产生的高噪声。 (8)对于危险物质的存放和使用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 相关规定。 (9)企业根据本项目实际污染状况,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总纲的要求,今后生产过程 中应对污染源定期进行监测,了解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采取相应的 措施及对策,使生产及环保设施及时恢复正常运行,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环境监测工作 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 4.3 环评批复意见 (1)严格落实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对石膏粉和腻子粉车间产生的粉尘应经集气罩(10 个)+脉冲袋式除尘器(3 套)+15m 高排气筒(3 个)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采取洒水、遮盖防尘布或防尘 网等措施,减小原料装卸、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污染。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不得外 排。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加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加大厂区 绿化等措施,确保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满足 4 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包装袋、桶和废原料粉 末,应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应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5)项目目批复后,你单位应按照批复及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措 施,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 11 页 共 18 页 续表四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决定 4.4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 23.5 万元,西安市秦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开始建设,2017 年 6 月厂房及办公区建设竣工,2017 年 7 月设备调试,本项目在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已开工建设,已经受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 局的处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现在针对本项目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本项目现在基本落实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批复要求,具体情况详见表 4-1。 表 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1 严格落实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对石膏粉和腻 子粉车间产生的粉尘应经集气罩(10 个)+脉 冲袋式除尘器(3 套)+15m 高排气筒(3 个)排 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 值,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 级标准要求。采取洒水、遮盖防尘布或防尘 网等措施,减小原料装卸、道路扬尘对周围 环境污染。 已落实,经过实际勘察,本项目 在各工序产生粉尘点分别设置 密闭管道收集粉尘,后汇入布袋 除尘设备处理,腻子粉尘车间设 置 15 个粉尘收集管道汇入 2 套 带式除尘器中,石膏粉车间设置 10个粉尘收集管道汇入1套带式 除尘器,3 套排气筒高度均为 15m。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不得外排。 已落实,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 3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计划、 加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加大厂区绿化等措 施,确保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满足 4 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 期产生的废包装袋、桶和废原料粉末,应按要 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应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 埋场。 已落实,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 第 12 页 共 18 页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 监测仪器 本次验收监测所使用的监测分析仪器均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且都在有效使用期内。 监测仪器及编号详见表 5-1。 表 5-1 主要监测设备仪器一览表 仪器型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检定单位及检定时间 崂应 3012H 型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A08111747X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7.8.15~2018.8.14 HS6020 型 声校准器 09012121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8.2.6~2019.2.5 AWA6228 型 多功能声级计 105929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7.9.19~2018.9.18 5.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验收监测期间废气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 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本次废气样品的采集方式为滤筒采 集。噪声监测按照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噪 声测量仪符合 GB3785-19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其中测量前后进行校 准,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 0.5dB。 第 13 页 共 18 页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6.1 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的环评及其环评审批意见要求,本次验收监测执行的具体标准详见表 6-1。 表 6-1 验收监测执行的评价标准限值 污染物类别 项目 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固定源废气 颗粒物 120 mg/m3 3.5 kg/h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表 2 中二级标准 噪声 厂界噪声 昼 60dB(A) 夜 50dB(A) 昼 70dB(A) 夜 55dB(A)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4 类标准 6.2 验收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验收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详见表 6-2。 表 6-2 验收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 污染物类别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频 次 固定源废气 在 1#石膏粉排气筒进出口、2#腻子粉排 气筒进出口、3#腻子粉排气筒进出口各 设 1 个监测点位,共设 6 个监测点位 颗粒物 3 次/天,2 天 噪声 厂界四周外 1m 各设 1 个监测点位,共设 4 个监测点位 厂界噪声 昼、夜各监测 1 次,2 天 6.3 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 6-3。 表 6-3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污染类别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检出限 方法来源 固定源废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 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噪声 厂界噪声 声级计法 24~124 dB(A) GB 12348—2008 第 14 页 共 18 页 表七 验收监测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 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8 日监测期间,本公司生产工况见表 7-1。 表 7-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表 设计生产能力 监测日期 实际生产能力 生产负荷(%) 备注 年产5000吨腻子粉、 1000 吨石膏粉、100 吨水性乳胶漆 5 月 7 日 17t/a 3.5t/a 0.38t/a 78.3 81.4 87.4 年生 产 230 5 月 8 日 17t/a 3.7t/a 0.35t/a 78.3 86.1 80.5 天 7.2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固定源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7-2、7-3、7-4。 表 7-1 监测点位 1#石膏粉排气筒 净化设备 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高度(m) 15 测试断面面积(m2) 0.0962 每天运行(h) 8 每年运行(d) 230 监测 日期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检测结果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最大值 标准限值 5 月 7 日 进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351 5355 5355 5355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70.0 70.9 70.1 70.9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4 0.4 0.4 0.4 3.5 出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263 5240 5237 5263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3.1 4.7 5.5 5.5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2 0.02 0.03 0.03 3.5 去除效率(%) 95 95 92.5 95 / 5 月 8 日 进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346 5345 5346 5346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69.4 70.2 67.9 70.2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4 0.4 0.4 0.4 3.5 出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224 5210 5156 5224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4.7 4.7 4.0 4.7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2 0.02 0.02 0.02 3.5 去除效率(%) 95 95 95 95 / 第 15 页 共 18 页 续表七 验收监测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 表 7-2 监测点位 2#腻子粉排气筒 净化设备 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高度(m) 15 测试断面面积(m2) 0.0962 每天运行(h) 8 每年运行(d) 230 监测 日期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检测结果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最大值 标准限值 5 月 7 日 进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210 5198 5197 5210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70.4 72.2 69.8 72.2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4 0.4 0.4 0.4 3.5 出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343 5355 5376 5376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3.9 4.6 3.1 4.6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2 0.02 0.02 0.02 3.5 去除效率(%) 95 95 95 95 / 5 月 8 日 进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190 5183 5183 5190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69.1 72.3 69.7 72.3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4 0.4 0.4 0.4 3.5 出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5358 5355 5355 5358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3.8 3.8 4.6 4.6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2 0.02 0.02 0.02 3.5 去除效率(%) 95 95 95 95 / 第 16 页 共 18 页 续表七 验收监测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 表 7-3 监测点位 3#腻子粉排气筒 净化设备 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高度(m) 15 测试断面面积(m2) 0.0962 每天运行(h) 8 每年运行(d) 230 监测 日期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检测结果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最大值 标准限值 5 月 7 日 进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3568 3563 3549 3568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82.1 80.5 78.5 82.1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3 0.3 0.3 0.3 3.5 出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3847 3832 3798 3847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2.4 3.9 3.2 3.9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1 0.01 0.01 0.01 3.5 去除效率(%) 96.7 96.7 96.7 96.7 / 5 月 8 日 进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3292 3297 3295 3297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83.4 84.4 81.7 84.4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3 0.3 0.3 0.3 3.5 出口 标干废气量(Nm3 /h) 3289 3294 3300 3300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3.7 4.6 4.6 4.6 12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1 0.02 0.02 0.02 3.5 去除效率(%) 96.7 93.3 93.3 96.7 / 第 17 页 共 18 页 续表七 验收监测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下图,监测结果见表 7-4。 北 表 7-4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5 月 7 日 5 月 8 日 执行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点,厂界东 (N34°37′13.61" E109°24′21.91") 55.6 45.6 54.5 45.5 60 50 2#点,厂界西 (N34°37′13.01" E109°24′18.95") 53.9 46.8 55.5 46.0 3#点,厂界北 (N34°37′14.22" E109°24′20.08") 56.4 44.0 56.2 44.2 4#点,厂界南 (N34°37′11.43" E109°24′20.49") 64.0 53.5 63.6 53.6 70 55 废弃厂房 3# 农田 2# 1# 农田 项 目 地 4# 西安环线 第 18 页 共 18 页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8.1 监测结果评价 8.1.1 废气 由表 8.2-1、8.2-2、8.2-3 废气监测结果得知:对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得知:验收监测 期间 1#石膏粉排气筒、2#腻子粉排气筒、3#腻子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 速率监测结果均符合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限值。 8.1.2 噪声 由表 8.2-4 噪声监测结果得知:该项目厂界该项目厂界东、西、北噪声昼间、夜间监 测结果均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区排放限值,厂界 南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 类区排放限值 8.1.3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桶,生 产中沉降的废原料粉末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袋、桶由废弃包装物由厂家回 收处理;废原料粉末本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 8.1.4 绿化、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绿化面积 200m2,对厂区四周外侧影响不大。 8.2 监测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经过实际监测,各项环保设施能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建设, 并且污染物排放结果均符合相应的环境排放标准,符合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化粪池清理协议 甲方:西安秦鑫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化粪池清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有化粪池一座,每次清理将垃圾粪便运输到乙方处统一处理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每年至少清理,维护不少于两次 2. 乙方必须确保厂区内化粪池不外溢,定时,定点清理 3. 如果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必须在 10 小时内处理 4. ,乙方给甲方清理的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乙方需自行恢复 5. 乙方需将化粪池废水有效处理,禁止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每两年签一次,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自 2019 年 2 月 1 日 

甲方: 乙方: